贵州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-贵州人力资源管理师
1.8.1 适用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△1.8.2 申报条件
——人力资源管理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具有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力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 具有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力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——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力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3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
专业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。
(4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。
(5)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——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达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3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。
(4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6年以上。
——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。
(3)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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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1.8.3 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,专业技能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。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,其方式主要为方案设计、案例分析和
情景模拟测试。其中,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。理论知识考试,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之内有效。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。
1.8.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
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:20,专业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3:1—3:3。
△1.8.5 鉴定时间
理论知识考试为90分钟。专业英语60分钟。技能考核为120分钟。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上设口试。
1.8.6 鉴定场所设备
理论知识考试在计算机室进行。技能考核的考场要求有不小于40平方米的会议室,并配有计算机设备、会议桌椅、文件筐和必要的文具以及适当的照明设备。